《緋聞女孩》主演莉頓·梅斯特終于在上狀告自己母親的訴訟案中成功勝出,該訴訟案中,莉頓指出母親擅自挪用自己為弟弟治病而準備的專項基金為自己進行整形手術,要求索賠。
26歲的莉頓·梅斯特在發(fā)現(xiàn)母親康斯坦茨·梅斯特竟然侵吞了莉頓用來給弟弟治病的大量醫(yī)療費,為自己做保妥適注射美容、植發(fā)手術等各種整形手術后,一紙訴狀將母親告上法庭提出了索賠要求。
康斯坦茨宣稱莉頓曾經承諾每月給予自己10000美元生活費,但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GregoryAlacron認為這一口頭協(xié)議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法庭不能強制要求莉頓制服她母親大量金錢。
報道稱,康斯·坦茨目前已經撤回訴訟,不再追討那些錢了。但是莉頓·梅斯特仍然堅持要擬定法律文件,其中明確說明,自己不欠母親任何錢。但莉頓的律師詹姆斯·斯珀特斯說:“莉頓仍然在等待法院的宣判,我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就能結束這件事?!?/p>
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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